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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宁波市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南(试行)》(甬环发〔2016〕80号)
2024/11/27 358

 为有效监管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( voes )污染排放,强化监察时效性,并提高重点区域大气环境中特征污染物监测监控的准确性,保障环境安全,市环保局组织宁波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编制《宁波市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南(试行)》(甬环发〔2016〕80号),并与2016年12月26日正式下发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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